| 腳手鋼管,外腳手架的拆除步驟以及注意問題 |
| 文章來源: 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1-08-18 瀏覽:2913 次 |
一、我國建筑工程中安全管理現狀 98年《建筑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建筑安全管理走上了法制的軌道;形成了建筑施工安全技術的標準體系和科學地位;基本形成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初步實現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和對施工現場實施安全管理體系評價。但是,當前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著如下不足。 1、安全意識淡薄。企業領導長期對安全生產工作沒有充分重視,漠視生產工人合法的勞動保障權益,加上大部分工人由于自身素質較低,相應的也會安全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基礎薄弱。安全管理基礎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識談薄,理不清安全與速度、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穩定的關系而造成的。一是建筑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比較薄弱,解決建筑安全生產關鍵性技術問題的工作相對滯后。二是我國安全防護技術、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還相當落后,標準化、定型化和工業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素質普遍偏低,無法對施工隊進行管理。 3、建筑安全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我國雖然頒布了許多有關建筑業的安全施工、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但還有不少的缺陷,現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規定對規范建筑市場主體的各種安全行為與責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條款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存在著重復和交叉管理的問題。 4、建筑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還不健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仍需加強。我國有效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機制還未形成,與國際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安全監督方式和管理手段無法適應日益增大的建設規模,難以有深度地開展建筑安全監督工作。 二、安全事故造成多方面的損失 1、個人和家庭的損失。事故災害最直接的損失就是人員的傷亡。一方面,受災人暫時的或永久的喪失勞動能力.另一方面,作為家庭的主要收人來源,這些人的傷亡將導致家庭經濟狀況困難,有時還需要社會的經濟援助。 2、企業的損失。從直接角度看,工程事故造成企業自有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以及企業負有安全管理責任的非自由財產的損毀,客觀上帶來企業生產額的減少。損失的來源主要有:支付傷殘者相應的醫療費用和法定治療或修養期間的工資;新員工適應工作環境造成工作效率下降所產生的潛在損失;企業的聲譽損害,使企業已占領的一部分市場喪失所造成的損失。 3、社會的損失。人為事故性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是社會總價值的凈損失。工程事故的發生,將造成發生事故的土地價值的下降。另外,工程事故可能波及臨近土地,降低其使用價值和經濟價值,提高建設成本。同時,工程事故對整個社會心理也產生一定影響。 腳手架拆除施工工藝 1、拆架程序應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則,即先拆拉桿、墊鋪笆、剪刀撐,而后拆小橫桿、大橫桿、立桿等(一般的拆除順序為:安全網欄桿墊鋪笆剪刀撐小橫桿大橫桿立桿)。 2、不準分立面拆架或在上下兩步同時進行拆架。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拆立桿時,要先抱住立桿再拆開最后兩個扣。拆除大橫桿、剪刀撐時,應先拆中間扣件,然后托住中間,再解端頭扣。所有連墻桿等必須隨腳手架拆除同步下降,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 3、拆除后架體的穩定性不被破壞,如附墻桿被拆除前,應加設臨時支撐防止變形,拆除各標準節時,應防止失穩。 4、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鋼管的高度(約6米)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臨時拋撐加固,后拆連墻件。 |